职党发〔2013〕21号
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已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
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学院事业更好发展,建立一套较为合理的职称评聘办法,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原则
1.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类别和职位数,不同的类别采取相应的评聘办法实施。
2.分级管理的原则。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的模式,申报人员必须首先经过系部(部门)推荐,再由学院组织评审,推荐上报。
3.总量控制的原则。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位数分解到系部(部门),系部(部门)在职位数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4.职岗一致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须与从事的岗位相一致,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类别不符的,一般不予推荐。
5.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工作必须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认真评议,好中选优。
6.阳光公正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类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主系列和辅系列。
主系列是指教师系列,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包括高职教师系列、技工理论教师系列、技工实习指导教师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
辅系列是指教师系列之外、与学院工作相关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目前我院设立的有:工程、会计、图书、档案、经济、卫生、研究和实验等系列。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职能划分
(一)学院层面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校评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审核、评议职评材料,票决拟推荐人员名单。
组织人事处:负责职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统筹协调职评相关工作。负责对申报人申报条件的审核和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处室(教辅部门)人员申报职称的推荐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公示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任期内教学考核结果、承担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材料、教学获奖和专业实践业绩、承担教学工作量、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审核和认定,确定申报人所在教研室平均课时数。
职教研究所(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任期内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与科研获奖、产学研合作、发明专利、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学术讲座等材料的审核和鉴定。
学生处:负责对申报人任期内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经历材料的审核和鉴定。
团委:负责对申报人任期内指导社团活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材料的审核和鉴定。
(二)系部层面
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本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本系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量化打分细则,决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系部秘书:具体负责接收职评材料以及材料的送审、上报工作,负责系部职评相关会务工作。
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以会议形式评价申报人的职评材料,票决系部拟推荐人员名单。
教研室:按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和系部的要求,负责对申报人的业务和工作表现情况形成评价意见。
院机关和教学辅助部门对本部门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形成评价意见后,向组织人事处推荐。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的划分
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动态管理,现核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如下表:
| 初级 | 中级 | 副高级 | 正高级 |
总 数 | 119 | 159 | 100 | 19 |
主系列 | 95 | 127 | 80 | 19 |
辅系列 | 24 | 32 | 20 |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分布情况,在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学院对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进行再分配,系部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首次分解表见附件一。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工作程序
(一)系部评审、推荐:
1.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情况;
2.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
3.系部审核,提交相关部门业务审核;
4.组织人事处预审;
5.人员及材料公示,量化打分;
6.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形成推荐意见。
(二)学院评审、推荐:
1.组织人事处核准系部当年职评职位数;
2.组织人事处接受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院职评领导小组评审(校评委员会),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形成学院推荐意见。
4.人员公示。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1.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核定问题
按照滁州市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三年申请核定一次。
2.关于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
(1)系部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学院控制系部辅系列的设置,除实验系列之外,系部原则上不设立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部如需设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系部在学院分配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内提出另列意见,经学院同意后,按高校实验系列规定推荐评审,实验系列本次占系部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系部确实需要设立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经系部申报,学院批准同意后,占系部职位数。
(2)机关处室及教学辅助部门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暂由学院统一掌握。
3.关于校内委托评审推荐的问题
学院对系部承担推荐的学科进行划分,如申报人申报评审学科不属于本系部承担的学科,在职位数允许的情况下,可由该系部将申报人材料委托相关系部进行评审推荐;对因组织行为的人事变动、高层人才引进以及其他机关处室(教辅部门)需要委托推荐的,由组织人事处提出委托申请,不占系、部职位数。委托评审,须通过系、部职称审委员会的票决,赞成票未达到会议人数三分之二的,不予推荐。
系、部承担推荐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二。
4.技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问题
技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是学院为加强技工教育而设立的一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道,占学院总职位数。
学院控制技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原则上为工作关系在技师部(中专中技部)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申报。技师部(中专中技部)教师申报高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技师部(中专中技部)委托相关系部评审推荐,占技师部(中专中技部)职位数。
5.关于成教部(学院)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
成教部(学院)是学院教育的一个特殊的类型,为加强成教工作,扩大学院办学效益,成教部(学院)现在人员除已具有政工系列职务的,全部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再进人员按管理岗位核定。
成教部(学院)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由成教部(学院)在职位数范围内委托系、部评审推荐。
6.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转评的问题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一致,即评审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除评聘结合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其他按学院相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
专业技术职务的转评必须符合职称评审的规定和学院相应要求,转评占本系部(部门)职位数。
7.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的使用问题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由学院统一掌握,优先推荐重点专业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副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划分到系部推荐,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作个别调控。
8.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问题
对于通过公开招聘或调动进入学院工作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系部(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有空缺的情况下,按照本规定,申请认定、聘任或转评,占系部(部门)职位数。
9.关于“校评”人员享受校内待遇问题
因专业技术职务职位数限制,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人员,通过校内评审,可以享受校内相应课酬待遇。具体名额另行下达。
附件1: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分配一览表
部门 职位数 | 生化系 | 艺术系 | 机电系 | 汽车系 | 信息系 | 土木系 | 经贸系 | 基础部 | 技师 部 | 成教 部 | 合计 |
核准职位数 | 副高级 | 5 | 5 | 5 | 6 | 9 | 10 | 11 | 11 | 15 | 3 | 80 |
中级 | 8 | 8 | 8 | 10 | 15 | 16 | 17 | 18 | 24 | 3 | 127 |
初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教师系列职评学科目录一览表
系部名称 | 评审推荐学科 |
经贸系 | 经济贸易类 |
信息系 | 电子与计算机类 |
生化系 | 生化农林类 |
机电系 | 电工与仪器仪表类 |
汽车系 | 机械与汽车类 |
土木系 | 建筑与土木类 |
艺术系 | 艺术类 |
基础部 | 基础学科类 |
技师部 | 技工教师系列 |
注:本表为首次确认系、部承担评审推荐的学科,随着学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而调整。